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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百“天眼”今启用
来源:未知 | 发布时间:2018-06-30 16:28

【本报消息】政府公报昨刊登保安司司长批示,批准俗称“天眼”的全澳城市电子监察系统第二、第三阶段,合共六百○一支录像监视摄影机于今日凌晨零时起正式投入使用,标志着“天眼”镜头的覆盖运作范围正式延伸至本澳不同区域。
    黄司巡视控制中心
    警察总局发出新闻稿,指为检视“天眼”系统在辅助警方执法方面的实际功能,以及了解有关镜头在正式运作前的准备情况,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在警察总局长马耀权、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、治安警察局长梁文昌和司法警察局长薛仲明等领导,以及“天眼”跨部门工作小组人员的陪同下,前日巡视设于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内的“天眼”控制中心。
    强化治安防控能力
    巡视期间,黄少泽听取关于第二、三阶段“天眼”镜头设置、系统设备、操作功能等情况汇报,又视察系统的试运行情况。黄少泽表示,继“天眼”第一阶段镜头投入使用后,警方利用有关系统更快速及更有效处理口岸周边事件,同时提高案件侦破效率,彰显“天眼”系统辅助警方防罪灭罪的功效;第二、三阶段镜头的投入运作,标志着“天眼”镜头的覆盖运作范围正式延伸至本澳不同区域,不但对意图作案的不法分子起阻吓作用,亦能协助警方继续强化治安防控能力,贯彻落实“科技强警”的施政理念。
    他强调,相关警务人员须严格按照《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》的规定,依法运用有关数据、谨慎处理一切个人资料,以确保“天眼”系统在辅助执法的同时,亦有效保障个人私隐。
    二三阶段完成安装
    按照计划,“天眼”项目共分四阶段在全澳不同地点安装共一千六百二十支镜头。第一阶段在本澳各出入境口岸周边区域安装二百一十九支,已率先于一六年九月十五日起投入使用;第二阶段在主要道路及交通枢纽安装二百六十三支,第三阶段在各区的治安黑点、旅游景点和重要设施等地点安装三百三十八支,因应需要两阶段同步建设;第四阶段共八百支镜头则安装于僻静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,有关工程已于今年二月廿一日展开,工期约两年,预计将于二○年第一季完工。
    严格保障个人私隐
    警察总局提到,第二及第三阶段镜头的建设工程已于三月十三日如期完成建设后,随即开始试运行、镜头调校和测试工作;并按照《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》的规定,就有关镜头听取个资办意见,以确保镜头在辅助警方预防及打击犯罪的同时,亦使居民的私隐权得到有效保障。经完成镜头的申报、审批及刊宪程序后,镜头正式投入使用。
    推进第四阶段建设
    保安当局将继续联同有关单位依计划推进“天眼”第四阶段的建设工作,并因应本澳实际环境的发展变化,适时补充、深化及完善项目。包括针对新区的落成,会着手开始研究新区的“天眼”部署,以进一步提升对全澳各区的治安管理能力,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全面、更巩固的安全保障。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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